沈青云一愣:“怎么个古怪法?”
“没什么,”柳高升打了个哈哈,“沈哥说没问题,肯定没问题。”
吕不闲道:“回去再琢磨琢磨就差不多了,明日分头行事。”
三人各自回屋后,没有休息,又开始精研各自角色特征。
屋里没有铜镜,吕不闲打了盆水,待其静止,伸头打量水中倒影。
“我乔装的是一失意书生,书生气质我能拿捏,关键是失意。”
他细数三十余载人生,并无失意,只是累。
“这可不好办了。”
起身踱步几圈,他双眼一亮。
“我三十啷当尚未成婚,何其悲哀,哈,就是这种感觉!”
柳高升乔装的是好吃懒做、头脑简单的公子哥儿。
“好吃懒做模仿沈青云便是,头脑简单?可真难煞我也。”
双手垫脑后,他躺床上准备苦思冥想,不一会儿,呼噜声起。
沈青云还在训狗。
“我乔装富家少爷,应是本色出演,但狗腿就成问题了。”
富人家养的狗,旁人一眼就能看出。
沈府虽有钱,过的日子却“普普通通”,养不出富狗的油光水色。
“而且长耳朵大眼睛小短腿儿瘦腰……这就是只纯种细狗,先天就跟富不沾边儿嘛。”
沈青云沉吟良久:“要不就丢驻地,我自个儿去。”
狗腿一听这嘀咕,毛都炸了。
“少爷你这一丢,怕是就永远失去我了!”
想到自己背负的使命,还有偶尔从天谴城丢过来的一道道眼神。
他放下嘴里衔着的木质飞盘,几蹦来到沈青云脚下,就开始蹭。
“哼,”沈青云心里怪舒服的,嘴上却训道,“带你来本想着对破案有用,结果如今乔装一关伱都过不了,太让我失望。”
我能变成芦花小母鸡!
关键少爷你接受的了不?
“外形凑不上来的话,”沈青云继续琢磨,“只能狗仗人势了,狗腿,你叫一声,要叫出少爷我有百万家财的感觉。”
狗腿闻言,泪眼汪汪。
“当年化形时若有这么一劫,我估计就身死道消了吧。”
翌日清晨。
闷热难耐。
久违的太阳,似要把宛城沉积几十年的水分全部晒出。
三人倒不觉难受。
细致检查完装扮,三人出门,互视点头,前二后一,出了宛州驻地。
“来了!”
在茶楼蹲了一宿的杜奎,立马就认出鬼鬼祟祟从前门走出的柳高升。
“呵,你二人交情倒好。”
柳高升旁边,自然是沈青云。
扫了眼沈青云,杜奎注意力就全放在柳高升身上,开始磨牙。
柳高升突然顿步:“有杀气!”
“没现呢。”沈青云环顾四周,“放轻松,第一次难免紧张,你瞧我,我就……你先走,我忘带狗腿了。”
天谴城。
“狗腿叫那么大声都没听到,青云还是太紧张。”
沈威龙看到此幕,微微一笑,拿起保温杯,起身上衙。
刚出府门,就见一马车驶入巷口,后面还跟着四五家仆,一牛板车。
“是他?”
沈威龙剑眸眯了眯,在门口站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