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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(第1页)

乔治这几日上山打猎,猎了不少大小的兔子,他只要皮,兔子肉被安妮用来做菜。

有兔子肉羹,有卤煮兔腿,还有蜜汁烤兔。

在伊莎贝拉厌倦吃兔肉之后,乔治终于凑够了十张兔子皮。

七月中旬的一个清晨,安妮与乔治一人背着果酱罐子,一人背着兔子皮,趁天还没亮,吹着夏夜冷风往镇上走。

姨妈早就传了信儿,男爵会出现在本次祈祷日的教堂里,而乔治只需要在外面侯着,能有东西吸引男爵的注意,就有机会。

所以,安妮给乔治支招,让他去猎一些兔皮,这是证明自己的身手。

到了镇上,天刚亮,安妮把果酱背到了街上,在教堂斜对面的墙根底下叫卖,乔治则带着皮子守在教堂边上。

教堂斜对面,是一户民宅,如今城里的民宅,与上辈子见过的中世纪城镇里那种楼房无异,有木梁,石砖,瓦顶,围成了一个接近筒子楼的建筑。

那里头一层能分割成好几个小房间,每个小房间都能住几口之家。

在民宅楼下摆摊卖东西的多,例如自家酿的啤酒,卖水果的,还有支了几张桌子卖烤肉的。

见安妮是个半大的姑娘,问了又卖的是果酱,摆摊的大婶们见不是竞品,都没说什么,让她在角落里摆上。

卖烤肉的大婶问她:“你这小小年纪,怎么出来卖果酱了?你叫什么名字?”

安妮一一作答,因为有心与她们交好,所以还腆着脸将他们的营生夸了一遍,又把酱盛出来一勺,挨个叫人品尝。

没人不喜欢嘴甜会说话的小姑娘,那几个大婶被哄的开心了,叫安妮把罐子往前搬一些,还帮着安妮吆喝。

卖烤肉的大婶名叫朱莉,就住在身后的民宅中,家里有四五个姑娘,最大的一个,比安妮还年长两岁,如今已经嫁了人。

朱莉大婶卖烤肉,多在早晨,她卖的肉多是鸡肉,顺带着卖面包。

一碗鸡肉一块面包要四五个铜币一碗,受众大多是镇上的商人。

小镇上大小商人上千,不愁没有生意,可他们的口味很叼,总要味道居上,才能有一席之地。

安妮也尝了一点朱莉大婶的烤肉,虽然香味略次,但汁水丰富。

包括她们卖的啤酒,水果,味道都不错。

不一会儿,来吃烤肉的老客户马格船手就注意到了安妮。

马格船手穿着白色纱制男士袍,带着银镶宝的戒指,长靴还是牛皮制的,看起来体面富贵,他有一头引人耳目的黑色卷发。

安妮问了才知道,马格船手并不是本国人,而是海岸另一边的西列泽国人,他之所以来到这里,是因为他的老板,是一位拥有五艘大船的商人。

而他这次是跟船押送一艘船来莫尔兰送产自西列泽的葡萄酒,以及名贵香料和一舱冰块。

“先生,这个果酱您可以加些冰水用来冲饮,也可以用来夹白面包。十个铜币一碗,多买多送,您可以尝尝。”

马格先生见这小姑娘伶牙俐齿,觉得有趣,于是就用朱莉婶婶卖的面包蘸了一块尝尝。

野果熬的软烂了,在口中入口即化,先是浓烈的果味铺满舌尖,再是蜂蜜醇厚的清甜,两者结合,比一般的蓝莓酱,柠檬酱都要爽口些。

“这果酱是你家里的妈妈做的吗?真是好手艺。”船手不信安妮能有这手艺。

安妮也没否认,微笑着点点头。

马格船手捻了捻胡子,一问价,整罐才三个银币,他很爽快的就付了钱,告诉安妮,待会儿会有人来取。

安妮手里捏着三个银币,有些讶异。

她在村子里见到的人,拿三个铜币出来买吃的都难,而镇里的有钱人,花三个银币都是小意思。

马格船手临走时还从朱莉婶婶那里打包了五个银币的烤鸡肉,又在旁边卖了一整桶丁戈啤酒,花钱如流水。

但这里的摊贩都习以为常了,并不觉得夸张。

正午,高耸的白教堂内传出唱诗班的吟唱,空灵而悠扬。

世代居住在丁戈,作为海边城镇的领主,他自小就跟父亲一起对抗海上的敌人,几十年后的如今,西泽列与莫尔兰早已休战。

太平盛世下,人过中年的的信仰更加真挚,镇内的其他贵族也都纷纷效仿。

身形发福,穿着有刺绣的湘色丝绸骑装,蓄了一脸洁白的胡子,正与身旁的治安官说话,面容看着倒是慈祥,可眉宇之间却有愁色。

“伯罗萨家族在丁戈已经有两百年的历史了,按理说没有人比我更能胜任建造港口的工作。”

“这次西蒙勋爵亲自到这里主事,谁的话都不听,如今账上出了错,又让我来接手,显然是想伯罗萨家族来出钱平账。”

治安官也知晓男爵最近的烦心事,走出了教堂的拱门,他对男爵笑道:“您看如今的丁戈,多么繁华富庶,整个郡里也找不到第二处,这还不是您这个男爵坐镇的功劳,可见您没有什么是办不好的。”

男爵听了,目光打量出去,刚一露头,就听见有人似乎在喊他。

“男爵大人!男爵大人您好!看看我的皮子吧!”

乔治早就被姨妈派小修女通知了男爵的穿着和长相,他眼尖,见了男爵出来,立马露出一脸谄笑。

“男爵大人!买我的兔子皮吧,都是我自己打的,十二个铜币一张,三十个铜币三张,五十个铜币五张,若是您只买两张,也可以跟身边的先生凑单。”

乔治的嗓子亮,语速又快,说的也清楚,可男爵听了,却奇怪地看过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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