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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(第1页)

“小伙子,你没学过算术吗?三张皮子铜币应该是……”男爵慈祥地提醒他。

“三十六个铜币。”乔治抢答道,他又笑笑说:“我会算术,知道这样卖会亏一些,但客人得了划算,说不准会把我的皮子全买了去,这样总比卖不出的好。”

“原本十二铜币的皮子十个铜币就能买到,即便是不急需的人也会为了占便宜买回去放着。”

“况且这皮子都是我自己在丛林里打的,品相不均匀,人家得了便宜,也不好再挑剔了。”

男爵听了这毛头小子的一席话,倒有乐呵,“说的是,有便宜人人都爱占,那我把你的皮子全买了,能比别处便宜多少钱?”

乔治答:“二十个铜币”

“倒是机灵的很,又有点手艺在身上,你家住在哪里?姓什么?父母是干什么的”

看出男爵喜欢这个孩子,治安官立马在一旁附和着询问。

特丽农花园

傍晚,安妮与乔治两手空空的回家,倒把玛利娅吓了一跳。

“你是说,船上的人把你的果酱连同罐子全都买走了”

安妮把赚到的钱摊给伊莎贝拉看,她才信了。

“这些做海运的,即便是条看货的狗也镶着金牙哩。”

好消息不止这一个,乔治通过安妮教的话术,不仅把皮子卖了,还得了一个男爵府侍从的职位,男爵的意思,是让他陪着男爵的大孙子在府里学弓剑。

“男爵大人叫我后天进府。”乔治还是挺高兴的,毕竟前程有望,可他也有些担忧,毕竟家里的帮手少了。

“别担心。”安妮瞧出来,出言安抚,“等我把酒酿好了,打算在城外开一家店,我们都搬过去,这样就可以常见到了。”

“那太好了,乔治,你明天去镇上买几套像样的成衣吧,免得去了府里人家瞧不起你。”伊莎贝拉说罢,从卧室里把针线篓子都拿下来。

“骑装要有一套,锁子甲也要有一套,祷告日穿的黑袍,以及平时穿的披肩袍。平日要用的手套,箭袋,水囊,要是衣服大了一点儿也没关系,拿回来我给你改改。”

伊莎贝拉对穿戴打扮这方面的研究颇深,就连安妮也听的一愣一愣,连忙让伊莎贝拉去仔细列一条单子,明日好去街上买来。

乔治的行装收拾了很大一箱,花费着实不小。

光是可能会用上的锁子甲,就要了八十个铜钱,加上骑装,长靴,共花了三个银币。

出发那日,姐弟借村子里的顺风车去镇上,安妮解开钱袋给他抓一些,送到男爵府外,随着高耸的哥特式雕花铁门紧闭,人影都看不见了,安妮才离去。

夏日里蜜蜂要常熏,一刻也不叫人停留,又得赶回家伺候那一屋子的蜜蜂,安妮割了一小罐子蜜糖。

回家后,伊莎贝拉还在窗边做针线活儿,只不过抱怨起了楼梯下传出刺鼻的发酵味。

被这么一提醒,安妮才想起封着酿了许多日子的酒。

次日,黎明的日出地照向院子里的鸡窝,里头依偎着两颗洁白的鸡蛋。

一个清晨的功夫,她叫伊莎贝拉帮忙,用甑锅蒸馏出来一大桶白酒,酒体清澈,略微发黄。

她浅尝了点滋味,辣烘烘的味道从喉咙一直蔓延到胃,粮食的香味馥郁满鼻,虽然度数没那么高,但在这个时代也算得上傲视群雄。

树林里以往安妮看不上的红皮小西梅,口感有些酸,但果肉却软,无毒,但本地人不吃,长在细枝小刺的灌木堆里。

盛夏阳光好,如今这些西梅肆意生长,安妮又拎着篮子出门,把这些西梅尽数摘回家。

蜂蜜拌西梅蜜渍,再倒上一罐酒浸泡,以稻草和黄泥隔绝细菌封存。

这便是西梅酒了。

丁戈的港口已经初具雏形,封建主的力量庞大,港口工人没一个敢偷懒。

伯罗萨男爵带着儿子孙子出行,参加神殿的动工祈祷,乔治穿着一身崭新的靛蓝色棉披肩袍,头戴小帽,跟在其他两个侍从身后。

进入男爵府这些日子,乔治过的格外充实。

先是学规矩,男管家带着学了三日,包括行走坐卧,吃饭的礼仪,穿衣的礼仪,见了贵族们行礼的姿势。

再就是跟着男爵的孙子一起上课,包括骑术,经书,算术。

男爵的孙子调皮捣蛋,但与乔治曾经打交道过的乡野小子比起来,还是不算什么,乔治出身乡野,身上有股野气,总能跟主子混到一起去。

港口的另一头,安妮也走进了热闹的城外集市。

丁戈镇是有石砖城墙围起来的,但在城墙外,靠近老岸口的那一边,有自然形成的集市,集市由五条泥泞的土路交叠产生,比城内集市的规模还要大。

但这里没什么商店,大多都是酒馆,面包店,餐馆,还有客栈,客栈也就是这个时代集吃喝住娱乐为一体的酒店,体量有大有小。

主要服务暂时住在丁戈的商人,船手。

安妮先前问了卖烤肉的朱莉婶婶哪里有房子可以租,还得价格便宜。

朱莉婶婶就推荐了这儿,还提供了帮人家租赁房屋的马行代理人。

顾名思义,马行就是开车马租赁的店,马行的代理人,也就是帮助外人租马的代理人,这种代理人不光能帮着租牲口,还有房屋。

“您好,我叫安妮,是朱莉婶婶介绍来租房屋的。”

安妮对一个蹲在马行门口啃面包的络腮胡大叔自我介绍。

络腮胡大叔低下头,这才看见说话的小姑娘,她看起来也就十四五岁,怎么能做的了这种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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